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
關於融合發展的北京宣言
“消除障礙·促進融合”國際論壇
2012年6月8日通過
我們,國際殘疾人組織的領導人、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殘疾人組織代表、主要學術機構的專家學者和聯合國系統代表,于2012年6月6日至8日相聚北京,出席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主辦的“消除障礙·促進融合”國際論壇。
我們就全面履行《殘疾人權利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消除殘疾人面臨的障礙,實現公正、包容、惠及所有人的發展,廣泛交流、深入研討,形成了普遍共識,發表如下宣言:
重申殘疾人的權利是人類權利的組成部分,實現殘疾人的權利、尊重殘疾人的尊嚴、肯定殘疾人的價值、促進殘疾人融合發展,是人類社會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回顧數十年來,從《關於殘疾人的世界行動綱領》及《殘疾人機會均等標準規則》的公佈,到《公約》的制定,聯合國為維護殘疾人權益付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顯著成效。殘疾人在發展進程中不僅是受益者也是推動力量;
讚賞中國政府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在推動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發展成果以及開展國際合作方面做出的重要貢獻,特別是為發起世界第一個區域性殘疾人十年,即1993-2002年的亞太殘疾人十年,中國發揮了推動作用;2000年3月中國召開世界殘疾人組織高峰會議,率先號召國際社會一致行動,促成《殘疾人權利公約》通過;
回顧“亞太殘疾人十年行動計劃(1993-2002年)”是實現殘疾人權利的地區藍圖,具有開創性的特徵,“琵琶湖千年行動框架”提出建立亞太地區融合、無障礙、以權利為本的社會,進一步豐富了其內涵,為起草《殘疾人權利公約》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強調各類殘疾人及其組織全面參與各層面決策的重要性;
注意到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國際發展框架,但是並未明確設定有關殘疾人的發展戰略;
關注到殘疾人在全球貧困人口中佔有極高比例,面臨種種有形和無形的障礙,阻礙他們在發展進程中享有社會保障、信息、環境、康復、教育、就業等方面的權利。為此,我們
一、敦促各國政府:
1.加快批准《公約》並切實履行《公約》,確保建立相應的法律體系和制度保障;
2.加強反對歧視和偏見的措施,提供合理便利,營造有利於履行《公約》的社會環境;
3.確保將殘疾人事務切實納入聯合國2015年後跨領域發展框架;
4.確保在年度預算中為殘疾人融合發展提供充足財政資源;
5.推動諸如“亞太殘疾人十年(2013-2022年)”等區域性殘疾人十年活動的開展;
6.進一步支持殘疾人及其組織平等參與各層面的決策;
7.為殘疾人提供在各層面發揮領導作用的機會;
8.著力完善國際間可比的、細分的殘疾數據統計、研究和分析,為強化殘疾人融合發展政策、規劃和績效評估提供依據;
9.特別關注兒童、青年、婦女、老年人以及貧民區、農村、偏遠地區和島嶼居民中的各類別殘疾人;
10.優先關注下列領域:
無障礙
(1)根據通用設計原則和國際範例,審議、制定和修改立法、條例和標準,以確保殘疾人平等享有無障礙環境、公共交通體系、信息和通訊技術以及其他設施和服務;
(2)加快無障礙環境和公共交通體系建設,包括通過有效的管理機制和激勵措施;
(3)要求所有信息、通訊技術、産品和服務的政府採購充分考慮購買無障礙硬體和軟體;
(4)要求所有公共信息和網站逐步實現無障礙;
(5)要求在大專院校、繼續教育,特別是規劃、建築和信息通訊技術相關專業的教學大綱中設立融合設計和通用無障礙課程;
教育
(6)切實制定法律、政策和國家行動計劃,為所有人提供優質教育;提供必要的資源和支持,確保學齡殘疾兒童入學率和在讀率,有計劃地逐步實現100%人人享有教育;
民生
(7)制定反對歧視的法律,其中必須包括在工作場所提供合理便利的條款;
(8)採取有效措施,為殘疾人提供體面工作,達到與其他社會群體相當的勞動力參與率,並通過數據跟蹤進度;
(9)承認和提升未就業殘疾人的貢獻,這對他們家庭和社區的經濟狀況至關重要;
社區康復
(10)制定國家社區康復政策,支持世界衛生組織《社區康復指南》的實施;培訓足夠的社區康復工作人員,滿足城鄉殘疾人服務需求;
(11)建立和加強仲介體系,促進跨領域聯動,滿足社區需求;
(12)鼓勵私營部門參與支持社區服務;
社會保障
(13)為殘疾人提供均等優質社會服務,確保充足的資源分配,實現殘疾人社會保障全覆蓋,縮小城鄉差距;
(14)建立幫助重度和多重殘疾人在社區獨立生活的支持計劃;
二、號召聯合國系統、發展合作機構、國際和地區性民間社團以及發展領域的合作夥伴,開展區域性和區域間合作,以實現上述行動;
三、鼓勵殘疾人組織、為殘疾人服務的組織和各級社會組織:
11.支持政府採取上述行動;
12.為實施和監督包括“亞太殘疾人十年(2013-2022年)”在內的區域性殘疾人十年行動做出積極貢獻;
13.團結合作,倡導把殘疾人事務納入2015年後不同領域發展戰略。
特此,我們通過融合發展北京宣言,將其提交將於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在韓國仁川召開的關於“亞太殘疾人十年(2003-2012年)”終期評估政府間高級別會議,並提交聯合國秘書長,倡導聯合國系統和所有成員國推動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