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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貪官楊秀珠司機楊勝華貪污、挪用公款案開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28日 21時11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溫州6月28日電(記者 張和平)28日,浙江省外逃女貪官楊秀珠司機楊勝華貪污、挪用公款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楊勝華曾經是外逃貪官楊秀珠(出逃前任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在擔任溫州市規劃局局長時的司機,後在楊秀珠的重用提拔下任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係此這兩家國企法定代表人。2003年4月,楊秀珠因貪污案發外逃,至今未緝拿歸案。據溫州市紀委2004年的通報,楊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額為2.532億元。隨後楊勝華外逃。

    2011年6月28日,楊勝華懾于種種壓力回國,即向檢察機關投案自首,同年7月21日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

    公訴機關指控,1999年6月,楊勝華利用擔任國有溫州市現代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的職務便利,在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産評估及經國有資産管理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假意個人出資800萬元虛構産權交易,從而成為現代市政公司股東,在公司持股600萬中佔股75%。驗資後,楊勝華隨即抽走該800萬元人民幣。據《評估諮詢報告書》,截至1999年6月份,現代市政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合計人民幣841.52萬元。

    2000年8月,楊勝華又利用擔任國有溫州市現代城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再次在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産評估及經國有資産管理部門審批的情況下,現代城建公司由現代市政公司擔保,向銀行貸款人民幣400萬元用以假意出資、虛構産權交易,獲得現代城建公司股份,使現代市政公司成為持股400萬的現代城建公司的大股東,佔股80%。據《評估諮詢報告書》,截至2000年8月,現代城建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合計人民幣5357.11萬元。

    楊勝華又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涉案4316萬元。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期間,楊勝華還多次個人決定將現代城建公司的資金借給當時妻子胡潔的企業溫州市潔瓴不銹鋼製品有限公司使用,累計金額達人民幣3316萬元,後均收回。

    2003年4月8日,楊勝華再次個人決定,將現代城建公司的資金人民幣1000萬元借給溫州市潔瓴不銹鋼製品有限公司,再轉給楊勝華本人用於現代市政公司的增資。同月28日,該1000萬元人民幣收回。

    公訴機關認為,楊勝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産評估和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假意出資和虛構産權交易,將國有公司股權佔為己有,貪污國有財産數額巨大;還利用公司工作人員職務便利,挪用公司資金數額巨大,應當以貪污罪和挪用資金罪數罪並罰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楊勝華表示“指控事實和罪名都是對的,我不懂法,所以才會産生這一系列的犯罪行為,今天站在這裡,願意接受法院的嚴正審判。”

    為了警示社會,溫州市紀委當日組織溫州市科技、金融、國稅、煙草專賣、生態園管委會等多個部門的近240余名工作人員旁聽庭審。

    據悉,此案涉額巨大,法庭將擇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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