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6月29日電(記者張亮)記者從司法部在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召開的全國“法律援助為民服務創先爭優年”活動推進會上了解到,我國通過推動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推進點援制、合同制,法律援助的覆蓋面積不斷擴大,法律援助對困難人群的服務水平顯著提升。
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説,今年1月司法部部署開展“法律援助為民服務創先爭優年”活動以來,法律援助工作推動建立補充事項範圍和經濟困難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全國已有24個省(區、市)調整了補充事項範圍,18個省(區、市)對經濟困難標準進行了調整,法律援助門檻進一步降低,更多的困難群眾享受到了法律援助。服務窗口建設方面,中部和東部地區臨街、一層便民窗口建設佔比分別達到63.8%和 58.3%,上海、浙江、山東等地達到了90%以上,極大地方便了為殘疾等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
此外,目前我國已有20多個省(區、市)推行點援制,積極探索法律援助案件承辦合同制、法律援助案件網上招標配對制等措施,有效調動資深律師的辦案積極性,促進提升服務質量。
法律援助是一項扶助貧弱、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社會公益事業,也是我國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舉措。目前全國各地正在積極打造“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加大對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兒童等重點服務對象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發揮法律援助在維護群眾權益機制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