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記者徐蕊 韓潔)記者16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日前發佈通知,要求做好2012年下半年重點科目支出預算執行管理工作。
財政部表示,今年以來,為切實做好地方財政支出預算執行管理工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在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及時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同時,有力保障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但從上半年分科目預算執行進度情況看,“節能環保”和“商業服務業等事務”等重點科目低於序時進度,影響了政策績效的充分發揮,影響了節能減排、現代服務業發展等重點工作的順利推進。
財政部在通知中強調,預算執行關係到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關係到財政政策效能的有效發揮。當前,我國經濟形勢依然複雜嚴峻,迫切需要落實好積極的財政政策,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宏觀調控職能。
通知要求,要分類管理,突出重點,確保重點科目預算執行取得實效。對黨中央、國務院決策或者中央部門會同財政部確定的重大項目,要創造條件抓緊組織實施,加快資金撥付;對按因素法切塊下達由省(區、市)統籌安排使用的項目,要嚴格按管理要求儘快落實項目並及時撥付資金,不得在省(區、市)、縣(市)級財政部門滯留;對部省簽訂協議的項目,要進一步強化地方責任,儘快組織落實;對以收定支、據實結算等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項目,要做好各項前期準備,如果條件允許應當先預撥、後清算;對領導和社會關注、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項目,更應作為重中之重,切實抓好預算執行。
此外,財政部在通知中指出,要強化考核,獎優罰劣,建立健全重點科目預算執行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重點科目預算執行激勵約束機制,對重點科目預算執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比,鼓勵先進,鞭策落後。對預算執行排名靠前的省(區、市),通報表揚並抄送省(區、市)政府辦公廳,並在安排下年度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時予以適當傾斜;對排名靠後的省(區、市),除了通報批評並抄送省(區、市)政府辦公廳以外,還將在安排下年度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時,嚴格扣減直至取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