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登記工作順利結束
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記者趙衛 劉歡 劉冬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接收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的工作,于7月25日分別在香港、澳門順利結束。這項工作是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的基礎性工作。
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分別在香港、澳門臨時設立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工作辦公室,于7月10日至7月25日期間接收符合選舉會議成員資格的人士遞交登記表。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介紹,符合香港、澳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資格的人士分別為1800多人和380多人。
登記工作得到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界人士的積極響應。7月10日以來,每天都有符合選舉會議成員資格的人士遞交登記表,表示願意成為選舉會議成員。一些身在外地不能親自前往的人士則書面委託專人代為遞交登記表。
不少遞交登記表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士表示,港人、澳人通過選舉全國人大代表,積極參與國家事務,表達意願,是“一國兩制”在香港、澳門實踐的一個直接體現,具有重大意義。他們將以實際行動支持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搞好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履行自己的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對接收登記表的工作高度重視,專門抽調得力人員負責接收登記表的工作。選舉工作辦公室還採取了許多靈活的工作措施,方便遞表人士,獲得好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規定,選舉會議成員以個人身份參加選舉會議,並以個人身份履行職責。選舉會議成員有權依法聯名提出代表候選人,並參加投票選舉。
根據選舉辦法,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選舉會議成員名單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選舉會議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應選名額為36名,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應選名額為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