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 22日9時,國家減災委辦公室針對今年第14號颱風“天秤”和第15號颱風“布拉萬”緊急啟動救災預警響應,向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等地民政部門以及中央救災物資天津、瀋陽、合肥、福州、鄭州、武漢、長沙、南寧儲備庫發出緊急通知,安排部署防範應對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與氣象、水利、國土、海洋、漁業等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密切跟蹤颱風“天秤”和“布拉萬”的移動路徑和發展趨勢,會商研判颱風可能造成的損失。要會同有關部門迅速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途徑,及時向社會公眾發佈預警預報信息和防颱風避險常識,及時讓群眾了解最新動態信息,主動採取防災避險措施,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配合當地有關部門抓緊做好海上養殖漁排、港口危險地帶、低窪易澇地區、山洪災害易發區域、危房校舍、簡易工棚、建築工地以及旅遊景區的安全排查,在危險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做到不留死角,不出現盲點。要及時協助做好颱風“天秤”和“布拉萬”可能影響區域的船隻回港避風和海上作業人員、危險區域人員,以及旅遊、務工人員的轉移避險工作,及時開放避災場所,充分利用學校校舍、村(居)委會辦公場所、體育場館等設施妥善安置轉移群眾,切實加強避災場所的管理,確保轉移群眾基本生活,確保安置場所規範有序。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救災應急值守制度,進一步做好災害應急救助各項準備工作。要強化、細化強降雨及可能引發的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應對防範工作,合理調配人員,抓緊補充採購救災物資,確保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啟動救災應急響應,第一時間救災人員、物資、資金到位,各項救災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民政部中央救災物資天津、瀋陽、合肥、福州、鄭州、武漢、長沙、南寧儲備庫要加強與本地鐵路、交通運輸等部門的聯絡與溝通,進一步完善救災物資緊急調撥機制,認真做好物資調撥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救災物資能夠迅速、安全運抵災區,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