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中國·十年足跡)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推進農村改革發展
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
【十年回眸】
2008年10月12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進一步推進農村改革發展作出部署,強調要大力推進改革創新,加強農村制度建設;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促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決定》是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行動綱領。
【專家評點】(中央黨史研究室汪文慶)
深刻認識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的重大意義。“穿襖提領子,牽牛牽鼻子。”“三農”問題始終關係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改革開放新時期,農村改革率先取得突破,為實現人民從溫飽不足到總體小康的歷史性跨越、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作出了巨大貢獻。2008年是改革開放30週年。有這樣一組發人深省的數字——2007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9.5%,為1985年以來增幅最高的一年;同期,城鄉居民收入比擴大至3.33:1,絕對差距達9646元,為改革開放以來差距最大的一年。放眼國際、審視國內,黨深刻地認識到:“三農”問題是許多矛盾和問題的根源,也是未來改革發展的“瓶頸”。黨中央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戰略決策,既是對改革開放30週年的最好紀念,也是開創改革開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全面理解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總體思路。全面理解這一總體思路,就要著重領會好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戰略任務、把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作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作為根本要求的戰略思想。
準確把握新一輪農村改革發展的重點。“加強農村制度建設”、“積極發展現代農業”、“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這三個具體而明確的要求和部署,既切中當前我國農村改革發展面臨的突出矛盾,又有力應對農村改革發展面臨的主要挑戰,為新一輪農村改革發展勾勒了一幅切實可行、富有可操作性的“路徑圖”。
正確認識農村改革的熱點難點問題。既要講清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政策精神,又要宣傳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加快農業經營方式轉變的重大意義;既要宣傳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又要講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
“不日新者必日退,未有不進而不退者。”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糧食産量實現連年增長,農民收入快速增長,農村公共服務事業跨越發展,“三農”發展進入又一個“黃金期”,其根本原因,正是新一輪農村改革釋放出巨大活力。我們一定要繼續按照十七屆三中全會的部署和要求,堅定改革決心和信心,努力開創“三農”工作新局面,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