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9月22日電(記者駱曉飛)青海省日前下發《促進若干經營性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意見》,採取放寬市場準入、加大資金支持和稅費優惠、強化人才保障等一系列措施,支持物流、房地産、會展、社區、仲介等經營性服務行業快速發展。
這一“意見”提出,在市場準入方面,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服務領域,都要對內對外開放,並且允許社區、仲介等經營性服務企業以家庭住址進行工商登記;在資金扶持方面,青海將設立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每年安排2億元支持經營性服務業關鍵領域、薄弱環節和聚集區建設,同時,對列入規劃的服務業聚集區基礎設施項目貸款給予貼息扶持。
與此同時,“意見”進一步明確,對青海省服務發展産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建設項目,按固定資産總投資的10%進行補助,補助上限不超過200萬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社區服務項目建設,對新建的社區經營性養老服務機構按照以獎代補方式給予補助,10張以上床位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按每張床位5000元給予一次性補助,但總額不超過50萬元。
在稅費政策方面,青海將對以社區服務、家庭服務為主的經營性企業,免徵營業稅,其所得收益,5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同時,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徵土地使用稅。進一步完善仲介服務機構收費政策,明確提出“除國家有明確規定的以外,凡是具備市場充分競爭條件的仲介服務業,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意見”還提出,加大“引才引智”工作力度支持服務業發展,對引進的服務業高層次人才在現行政策基礎上,用人單位可給予100萬元以內的安家補助,且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實行先徵後返;支持大中專院校和職業學校設立服務業學科專業,對新設立的專業一次性予以補助,上限不超過300萬元。
青海省副省長王令浚介紹,在採取這些鼓勵性政策的同時,有關部門將加強對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研究,及時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為經營性服務業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