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推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
——解讀《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新華社記者顧瑞珍) 科技發展的未來,決定著中國的未來。中共中央、國務院向來重視科技的發展。近日專門印發了《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這是指導我國科技改革發展和創新型國家建設的又一個綱領性文件,標誌著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進程進入一個新的歷史節點。
意見共8個部分21條,核心是解決科技和經濟“兩張皮”問題,推進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真正建立企業主導産業技術研發創新的主體。
《意見》聚焦如何讓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主體
企業是經濟活動的基本單元,是技術創新的主體,在推進産學研合作、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中處於關鍵環節和核心地位;只有以企業為主體,才能敏銳把握市場需求,有效整合産學研力量,加快創新成果的轉化應用。
《意見》指出,堅持企業主體、協同創新是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主要原則之一。要突出企業技術創新主體作用,強化産學研用緊密結合,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各類創新主體協同合作,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十二五”時期的主要目標是,要確立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企業研發投入明顯提高,創新能力普遍增強,全社會研發經費佔國內生産總值2.2%,大中型工業企業平均研發投入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業領軍企業逐步實現研發投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與國際同類先進企業相當,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核心技術,充分發揮大型企業的技術創新骨幹作用,培育若干綜合競爭力居世界前列的創新型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集群。
《意見》提出,要建立企業主導産業技術研發創新的體制機制。加快建立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吸納企業參與國家科技項目的決策,産業目標明確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由有條件的企業牽頭組織實施。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強技術研發能力建設,“十二五”時期國家重點建設的工程技術類研究中心和實驗室,優先在具備條件的行業骨幹企業佈局。
科技部部長萬鋼表示,我們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企業主導産業技術創新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著力發揮好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研發設備加速折舊等政策的作用,引導創新要素加快向企業聚集,使企業全面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
《意見》提出完善科技支撐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和傳統産業升級的機制
《意見》提出,建立科技有效支撐産業發展的機制。針對這點,《意見》明確,到2015年戰略性新興産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力爭達到8%左右,到2020年力爭達到15%左右。為實現這一目標,中國將建立科技有效支撐産業發展的機制,圍繞戰略性新興産業需求部署創新鏈,突破技術瓶頸,掌握核心關鍵技術,推動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等産業快速發展,增強市場競爭力。
《意見》要求以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為重點,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産業發展方向和技術路線選擇的基礎性作用,通過制定規劃、技術標準、市場規範和産業技術政策等進行引導;加大對企業主導的新興産業鏈扶持力度,支持創新型骨幹企業整合創新資源。
《意見》同時提出,優化佈局,防止盲目重復建設,引導戰略性新興産業健康發展。要進一步凝練重點,明確制約産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充分發揮國家重點工程、科技重大專項、科技計劃、産業化項目和應用示範工程的引領和帶動作用,實現電子信息、能源環保、生物醫藥、先進製造等領域的核心技術重大突破,促進産業加快發展。
《意見》提出完善人才評價標準,改變以論文、項目、經費、專利論人才
良好的科技評價和獎勵制度是形成正確的評價導向,激發科研人員創造活力的關鍵措施。
在評價方面,《意見》提出,根據不同類型科技活動特點,注重科技創新質量和實際貢獻,制定導向明確、激勵約束並重的評價標準和方法。基礎研究以同行評價為主,特別要加強國際同行評價,著重評價成果的科學價值;應用研究由用戶和專家等相關第三方評價,著重評價目標完成情況、成果轉化情況以及技術成果的突破性和帶動性;産業化開發由市場和用戶評價,著重評價對産業發展的實質貢獻。建立評價專家責任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
在獎勵改革方面,《意見》提出要改革完善國家科技獎勵制度,建立公開提名、科學評議、實踐檢驗、公信度高的科技獎勵機制。提高獎勵質量,減少數量,適當延長報獎成果的應用年限。重點獎勵科技人才,強化對青年科技人才的獎勵導向。增加評審過程透明度,探索科技獎勵的同行提名制。規範社會力量設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