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25日電(記者岳德亮)在25日舉行的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浙江省審計廳負責人介紹説,全省過去一年中審計共查出違規金額100.15億元。
受浙江省政府委託,省審計廳廳長陳榮高向會議作關於2011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全省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説,一年來,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切實履行“公共衛士”職責,共審計單位4019個,查出違規金額100.15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2.78億元,應上繳財政金額21.51億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3.54億元,核減政府性基本建設投資33.79億元。
同期,浙江省各級審計機關共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案件和事項58件,涉及人員62人,已追究刑事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5人。
陳榮高説,近年來審計中發現的部分普遍性問題和屢審屢犯問題,主要表現在八個方面:轉移支付結構還不夠合理、專項補助項目使用績效有待提高,地方擠佔省級收入,財政資金和政府債務未能有效統籌,部門資産管理不規範、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嚴,地方政府違規干預土地出讓市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重復參保、徵收標準不統一、基金支付能力差距大,工程建設違法轉分包和圍標串標,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不嚴等等。
據了解,有關單位已經根據審計機關的意見和決定,通過多種方式進行了認真整改,已上繳財政20.39億元,已減少財政撥款和補貼3.29億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13.27億元,制定整改措施599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