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10月11日電(記者 方政軍)湖北省紀委、政法委、監察廳、司法廳和預防腐敗局新近發出通知,就加強全省律師行業廉潔風險防控工作提出具體意見,強調注重突出防控重點。
通知要求,律師執業崗位要重點防範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群體性事件的代理不按規定請示報告、不集體議案,發表不謹慎言論;違反職業道德或執業紀律出具虛假法律意見書;與司法人員保持不正當交往,直接或變相向司法人員行賄,明示或暗示當事人向司法人員行賄;遇到腐敗行為不能自覺制止、抵制和揭發等。
律師事務所要重點防範: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職責不清晰,內部管理不嚴;對律師教育不到位,監督機制不科學不完善,利益衝突審查不嚴;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保持不正當關係,集體行賄和幫助律師行賄等。
行業協會要重點防範:借評先表彰、信用等級評定和達標之機謀取私利;利用舉辦培訓、論壇等活動之機中飽私囊;行業投訴查處中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協會人員違反規定從事經商經營活動等。
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要重點防範:干擾法律服務市場秩序,故意對律師執業設置障礙,直接或變相收受當事人或律師賄賂;在組織國家司法考試、律師執業準入等活動中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在處理違紀違法問題時有案不立、隱瞞不查或在檢查考核中包庇袒護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等。
在完善律師信用監測評價制度方面,湖北省要求建立案件委託人後評價制度,健全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違法違規、不良行為記錄製度,將記錄情況通過司法行政、律師協會網站向社會公佈,推動形成以信用評定為基礎、以不良行為記錄為重點、以信用信息披露公示為載體、以不良行為懲戒為手段的信用監測評價機制。
同時,進一步加大執業公示力度,將收費標準、執業紀律以及執業律師姓名、照片、執業證號、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