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7日電(記者 史競男、鄒偉)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17日表示,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實施前,將對現有信號燈和技術監控設備展開集中排查,對不符合標準的,及時清理、整改;對未設置信號燈和技術監控設備的,按照相關要求儘快設置。
10月16日至18日公安部舉辦培訓班,學習貫徹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登記規定〉的決定》,全國31個省區市共180余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參加。
記者從培訓班上獲悉,為確保2013年1月1日各項嚴格駕駛人考試措施順利實施,公安部將進一步細化制度規定,修訂《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範》,完善業務程序規定和配套行業標準,制定信息系統升級方案。會議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加快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考試場地建設,完善信息系統等配套設施,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駕駛人審驗、考試責任倒查、校車標牌核發等工作制度,完善駕駛人考試組織、駕駛人日常教育、領證宣誓、校車查驗檢驗等工作程序和流程,確保新部令推出的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會議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規範民警執勤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爭議處理工作規範,暢通復議申訴渠道,加強監督檢查。
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根據新部令修訂內容,研究制定過渡期政策,進一步完善執法程序規定,組織修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等相關制度規定,規範闖紅燈違法行為信息的審核、錄入、管理以及執法爭議的受理、核查、處理等工作程序,完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執法取證和違法信息管理制度。公安部已成立專門研究小組,對群眾關注的交通信號燈和限速標誌設置、實習期駕駛人管理、違法記分等執勤執法問題進行研究,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