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1月6日電(記者 王飛航)記者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了解到,該省通過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工礦廢棄地調整利用、統籌重點工程佔補平衡等10項用地新機制,可實現新造耕地38.75萬畝。
山西省正處於轉型發展期,隨著人口的增長、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地對建設用地的需求將持續增大,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戰略部署,“十二五”期間山西省用地總量將達到150萬畝以上,用地缺口在60萬畝左右。另一方面,由於受非農建設佔用和自然因素影響,山西省耕地總量呈逐年下降趨勢,人均耕地也由1997年的2.25畝減少為目前的1.78畝,耕地保護難度越來越大。
2010年底,國土資源部和山西省政府簽署了《創新礦業用地管理機制合作協議》,支持山西省實施創新礦業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機制、露天採礦用地機制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機制。兩年來,山西省在不斷完善上述三項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批而未供計劃指標調整機制、創新低效利用土地二次開發利用機制等七項用地機制。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通過實施“十項用地新機制”,合理統籌全省建設用地佔補平衡,目前已落實造地項目1547個,可新造耕地38.75萬畝,這對於實現山西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保障經濟建設用地的可持續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