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2月4日電(記者 張展鵬 孔祥鑫)太湖治理是江蘇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近日召開的江蘇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宣佈,將繼續加強以太湖為重點的流域污染治理。
除了通過流域污染治理建設生態宜居環境,江蘇還將加快推進綠色增長低碳發展,以産業優化升級為重點,持續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此外,加快建立多元化的環保投入機制,逐年增加政府財政投入,引導和鼓勵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建設。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江蘇進一步完善環境管理和執法機制,一項重要舉措就是出臺《關於切實加強建設項目環保公眾參與的意見》。近年來,國內多地出現因環保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即一些重大項目通過專業機構的環評,但因為遭到當地群眾的反對而最終取消建設。《意見》宣佈,在重大建設工程環評時增加“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這一評價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不再是由環評機構一家表態就行。
《意見》明確,對社會穩定風險等級評估屬於較高風險的敏感項目,環保部門將暫停受理和審批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社會穩定風險等級評估屬於低風險的敏感項目,要求建設單位和當地政府做好公眾意見解釋工作,妥善處理居民合理訴求,排查隱患。
《意見》還要求更加積極地採納公眾參與調查意見,對公眾反對意見超過20%的項目,環保部門應採取座談會、論證會的形式,再次徵求公眾意見。事實上,江蘇2011年就率先出臺環保項目公眾“強制聽證”制度,對選址敏感、影響面大、群眾反映強烈的規劃和建設項目,在環評階段必須召開聽證會,提高項目的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為著力打造科學發展的“綠色引擎”,江蘇在國內還有多個“率先”:率先把環境質量綜合指數納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指標體系;太湖流域在全國率先啟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探索建立生態保護轉移支付機制,實施環境資源區域補償辦法。此外,建成全國第一個環保模範城市,創建了第一批全國生態示範區和國家生態市,目前全省共有國家生態市縣22個,數量在全國居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