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2月25日電(記者 許雪毅、胡蘇)福建省金融辦、省政府新聞辦、泉州市政府25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日前獲得國務院批准。福建泉州成為繼浙江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廣東省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之後,第三個國家級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將努力為我國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探索新途徑。
改革開放以來,泉州民營經濟年均增速超過30%,創造了聞名全國的“晉江經驗”。2011年,泉州市擁有各類民營企業13萬家。目前,泉州正著力推進民營企業“二次創業”,以進一步做大實業。
據福建省金融辦副主任鄭國平介紹,在泉州設立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試驗區,對於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規劃和引導民間投資,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具有很大意義。另一方面,泉州與台灣一水相隔,試驗區的成立對加強兩岸金融往來、促進金融對外開放,也具有重要意義。
總體方案提出,經過五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與泉州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分層有序的金融組織體系,著力拓寬資金投入實體經濟渠道。主要任務包括:建立健全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元化金融組織體系,加大對小微企業及民生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能力,加強泉臺港澳僑金融合作,規範發展民間融資,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提升保險服務水平,完善金融風險防控機制。
“泉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新模式的探索剛剛起步,難度比較大,但方向和思路很明確。”泉州市副市長付朝陽在發佈會上説,泉州要充分利用好此次中央賦予的部分主導權,針對我國現行金融體系中存在的與小微企業匹配的金融市場主體遠遠不夠等突出問題,圍繞泉州的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的金融需求做大做強區域金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