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28日 15時52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為了保護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特作如下決定:

    一、國家保護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和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電子信息。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電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信息。

    二、網絡服務提供者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中收集、使用公民個人電子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

    網絡服務提供者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收集、使用公民個人電子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

    三、網絡服務提供者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業務活動中收集的公民個人電子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洩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四、網絡服務提供者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在業務活動中收集的公民個人電子信息洩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洩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五、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佈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六、網絡服務提供者為用戶辦理網站接入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佈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

    七、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電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電子信息接收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

    八、公民發現洩露個人身份、散佈個人隱私等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網絡信息,或者受到商業性電子信息侵擾的,有權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刪除有關信息或者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其他網絡信息違法犯罪行為,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舉報、控告;接到舉報、控告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被侵權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十、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權範圍內依法履行職責,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範、制止和查處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其他網絡信息違法犯罪行為。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時,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予以配合,提供技術支持。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公民個人電子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不得洩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十一、對有違反本決定行為的,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吊銷許可證或者取消備案、關閉網站、禁止有關責任人員從事網絡服務業務等處罰,記入社會信用檔案並予以公佈;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十二、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草案

    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鄒偉、陳菲)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24日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的説明。當天下午,會議分組審議了決定草案,出席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成員、各省級人大常委會負責人、部分全國人大代表認真審議,紛紛發表意見和建議。 >>>詳細閱讀

    立法正當時——解讀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

    “喂,您好,您的房子出售嗎?”“我不賣房,你怎麼知道我的手機號?”這是梁先生這個月接到的第12個仲介電話,每當他質問對方如何獲得他的個人信息時,電話就挂斷了。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和迅猛發展,互聯網領域信息安全問題日益突出,與梁先生有同樣遭遇的人也越來越多。24日上午,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表明立法機關向危害網絡信息安全的行為“亮劍”。 >>>詳細閱讀

    眾多網民網上支持關注立法加強網絡信息保護

    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將審議“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的議案”,網上強烈關注。人民網、新華網、央視網、光明網、騰訊網、新浪網、搜狐網、鳳凰網等紛紛在首頁要聞區開設“加強網絡法制建設”專區,集中轉載了“網絡需依法運行”、“互聯網管理亟須高等級立法”等一批權威媒體文章。不少專家撰文明確支持加強網絡立法,認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這一立法之舉,對於網絡信息保護和管理意義重大,是國家推動網絡依法規範有序運行的重大舉措,網民對此也十分關注。截至12月20日,上述知名網站相關話題的論壇、博客、微博客帖文和新聞跟帖5萬多條。 >>>詳細閱讀

    互聯網專家表示: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立法勢在必行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崔清新、陳菲)“我們都盼著互聯網能越來越豐富我們的生活,但你不能在這裡面裸奔,不知道用什麼保護自己。”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曉的話,道出了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越來越多的網民發現:自己中意哪個品牌、喜歡去哪些地方旅行、過年回老婆家還是老媽家、坐火車還是飛機……這些關乎個人隱私的信息,好像不少商家都知道。 >>>詳細閱讀

 
 
 相關鏈結
· 我國網絡信息傳播開始邁入規範化發展軌道
· 甘肅:從事網絡信息服務單位應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