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張曉松、杜宇)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審計署、銀監會等六部門日前聯合聘任了第二批33名住房公積金督察員。他們將按照統一部署,在推進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維護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保障繳存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制度公平等方面發揮作用。
這是記者28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了解到的。
近年來,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在改善職工住房條件、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區違反住房公積金法規和政策、擠佔挪用和騙提騙貸等問題時有發生,損害了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2010年,我國開始試行住房公積金督察制度,上述六部門聯合聘任了首批18名住房公積金督察員。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住房公積金督察制度設立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行政監管力量的不足,保障了法規政策落到實處,實現了關口前移,減少了損失發生。
根據規定,住房公積金督察員在開展督察工作時,有權列席有關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會議,聽取被督察單位與督察工作有關的彙報,查閱或複製被督察單位有關財務報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資料,檢查與督察工作有關的銀行賬戶,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進入與督察事項有關的現場進行查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