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 記者4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日前發佈公告,宣佈2013年記賬式國債、儲蓄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還本付息工作即將開始。
財政部公告悉數列出了將於2013年到期的國債品種和條件,這些國債將於還本付息日(節假日順延)歸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根據公告,到期國債中包括9期記賬式國債、8期記賬式付息國債、8期記賬式貼現國債以及6期2010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此外,還包括2010年發行的五期儲蓄國債(電子式)以及2008年和2010年發行的10期憑證式國債。其中,最早到期的一年期2012年記賬式附息(一期)國債,還本付息日為2013年1月12日,年利率為2.78%。
財政部表示,記賬式國債、儲蓄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均按單利計算。
公告指出,儲蓄國債(電子式)兌付資金由原售出機構支付至投資者資金清算賬戶;憑證式國債兌付由投資者至原售出機構營業網點辦理。以前年度到期應兌未兌的實物國債,2013年可繼續到常年兌付網點辦理兌付;以前年度到期應兌未兌的特種國債兌付由原售出地財政部門辦理。
此外,記賬式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2013年還本付息資金支付辦法,由各交易場所或登記結算機構按照財政部規定公佈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