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7日電(記者王玨玢)一部“最嚴交規”,掀起空前爭議;一個“暫停處罰”,同樣引起無數感慨。透過一場眾聲喧嘩的“闖黃燈”的是非之爭,人們看到了一個社會沉甸甸的民意分量和相關部門回應民意的態度變化。
也許,對“黃燈”的效用爭議依舊不絕於耳,對“倉促”暫停處罰損傷法規威嚴的議論隨之而至,但,一個重要的社會共識是:在民意面前,政府部門表現出引人注目的虛心和尊重。在“黃燈”的變化閃爍之間,民意順暢直達的“綠燈”格外醒目。小小信號燈,折射出當代公眾對公共事務決策的參與熱情,也映照出社會政治文明的顯著進步。
反觀“闖黃燈”爭議始終,公安部門規範交通秩序、樹立規則和安全意識的初衷一目了然,也贏得了社會的認可和相當比例的擁護。但種種不足與教訓也是不爭的事實:闖黃燈處罰數日而變,贏來了“叫好”也留下了“質疑”;深圳、哈爾濱等地因抓拍設備不足、交通標線模糊等原因使“闖黃處罰”難以實施……種種缺憾,需要反思,也值得其他部門引為借鑒。
在事關公眾利益的決策面前,在日益廣泛的民眾參與趨勢之下,事前深入聽取意見、細化處罰規定,事後虛心聽取意見、及時糾偏完善都是必不可少的積極態度。
暫緩處罰不等於不罰,規範交通秩序、樹立安全規則的改革方向不會因此改變。站在改革的十字路口,類似黃燈處罰的風波不會是孤立的個案。對於習慣匆忙前進的國人,在閃爍的信號燈前是減速慢行還是加速通過,體現了一個民族的文明素養。規則對習慣的矯正不可一蹴而就,只有在規則出臺前就廣開言路、充分準備,改革的腳步才能更加穩定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