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4日電(記者 朱立毅)根據2012年出臺的工業企業産品質量分類監管制度,截至去年年底,我國質監系統已實現將6萬多家生産許可獲證企業納入分類監管的階段性目標,並將在2013年全面落實分類監管措施。
為增強質量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在綜合分析5年來監督抽查、生産許可和風險監測等情況的基礎上,國家質檢總局組織有關專家從管理風險、社會風險和消費風險的維度,開展了工業産品質量安全風險分組工作。
根據分類監管辦法,質檢部門依據企業履行産品質量主體責任的保障能力和實現程度,將工業企業劃分為AA、A、B、C 4個類別;依據産品質量安全風險程度,將工業産品劃分為Ⅰ級(高風險)、Ⅱ級(較高風險)、Ⅲ級(一般風險)三個等級。
質檢部門將針對不同類別的企業和不同風險等級的産品,分別實施信用監管、責任監管、常態監管和加嚴監管等差別化監管方式。同時,質檢部門將嚴格執行分類監管的動態調整,對AA類、A類企業出現監督抽查不合格或其他違背自我承諾情況的,直接降為C類企業。
質檢總局産品質量監督司負責人表示,這項制度既有利於落實質檢部門的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能,又有利於督促生産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提升企業質量誠信自律水平。
據悉,質檢部門將在總結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再用一到兩年的時間,將分類監管制度實施範圍積極穩妥地擴展到其他重要工業企業,切實從生産源頭嚴把工業産品質量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