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新華社記者安蓓、朱諸)國務院常務會議6日決定加快油品質量升級。會議明確了我國油品質量升級的時間表,並指出要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優質優價和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合理確定成品油價格。
1月份以來,我國大範圍持續出現的霧霾天氣引發社會對油品質量升級的關注。而成品油質量升級由誰“買單”更是成為輿論討論的熱點。
會議指出,隨著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汽車尾氣排放對大氣污染的影響日益增加。為加快油品質量升級,決定在已發佈第四階段車用汽油標準(硫含量不大於50ppm)的基礎上,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儘快發佈第四階段車用柴油標準(硫含量不大於50ppm),過渡期至2014年底;2013年6月底前發佈第五階段車用柴油標準(硫含量不大於10ppm),2013年底前發佈第五階段車用汽油標準(硫含量不大於10ppm),過渡期均至2017年底。
中國石油大學中國能源戰略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王震説,明確汽油和柴油直至第五階段標準的升級時間表,意味著我國將進一步加快油品質量升級的步伐。
目前我國各地實行的汽油標準不盡相同。北京實行京標五標準,上海和江蘇、浙江、廣東的十多個地市實行國四標準,其他地區仍實行國三標準。而柴油國四標準更遲遲沒有推出。國內柴油執行的多是國二標準,只有少部分地區陸續執行地方性的第三、四階段標準。
王震説,我國柴油的消費量是汽油的兩倍,且柴油的餾分更重,油品質量升級應汽油和柴油並重。
由於我國的柴油品質較差,制約了具有較高燃油經濟型的柴油車的發展。目前,我國市場銷售的新車中,節能的柴油轎車市場份額不到1%,為此我國每年多使用2000多萬噸石油。但另一方面,柴油作為最基本燃料,下游價格傳導性很強,可以説凡是需要運輸的商品,均會包含一部分來自柴油價格的傳導成本。
會議明確,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優質優價和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合理確定成品油價格,並完善對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政策。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高世憲説,這明確了我國油品質量升級後成品油價格的定價原則,將是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三方共同承擔。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專家祝昉説,油品升級所導致的成本上升,企業可以通過技術進步以及壓縮成本來消化,煉廠升級改造也是企業提升競爭力和社會責任感的體現。但鼓勵使用更清潔的能源不能只靠企業的社會責任,需要政府提供相關的鼓勵政策,如稅收減免和補貼等。另外,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成本上升的一部分也要傳導到最終的油價上,由消費者承擔。
王震表示,環境問題具有公共屬性,政府適當補償一定成本具有合理性。成品油質量升級的成本由任何一方承擔都不可持續,三方承擔是比較現實的選擇。
至於三方承擔的比例,祝昉認為,需要考慮三方的承受能力,進一步細化定價細則。未來也可考慮差別化定價,優質優價。
會議強調,加快國內煉油企業升級改造,確保按照汽、柴油標準升級實施時間如期供應合格油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要首先如期完成改造任務。加快汽車發動機相關技術研發與應用。同時,要加強油品質量監管,加大處罰力度。加強行業自律,企業要向社會公開産品質量承諾。
中國石油大學中國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助理主任郭海濤説,國家設定國四和國五標準實施的過渡期,既考慮了煉廠的升級改造,也考慮到汽車發動機等相關設備性能的提高,這都需要較長時間。另一方面,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全國採用統一標準只能是較低的標準,建議從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承受力出發,分地區加快油品質量升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