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陳煒偉、朱立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日對外公佈了推進整頓關閉、完善準入標準等煤礦安全攻堅七項舉措,旨在提高煤礦安全基礎保障能力。這七項舉措包括:
一是推進整頓關閉,明確目標任務並落實到每個地區、每個縣鄉和每個煤礦。
二是完善新建煤礦安全準入標準,特別是對地質條件複雜、煤與瓦斯突出、高瓦斯礦區,現有技術條件難以做到安全開採的,要以安全為前提,嚴格限定標準,防止拆大建小、前關後建。
三是深入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和推動瓦斯抽採利用。
四是摸清當前煤礦機械化、自動化和信息化的水平,區分不同區域、不同井型和不同條件煤礦,制訂實施方案,從根本上增強煤礦的安全技術裝備水平。
五是抓好煤礦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等系統建設應用。
六是大力提升煤礦安全救援能力。要結合國家級、區域級礦山救援基地建設,抓緊完善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特別是水害多發地區要配備一定抽水能力的水泵、管線等,關鍵時刻快用快抽;同時要加強救援信息化建設,提高救援隊伍素質,增強快速反應、現場處置、高效救援能力。
七是立足安全,改進用工制度。要認真分析吸取一些煤礦事故的深刻教訓,與相關部門研究完善農民工、外來工、外包工的用工制度,加強安全培訓把關,嚴禁新招工人不培訓或雖經培訓但未掌握基本防範技能就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