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2月22日電(記者 駱曉飛)國土面積大,耕地面積小;貧瘠田地多,優質農田少。面對日趨突出的土地供需矛盾,自2001年以來,青海省持續打出耕地保護“組合拳”,嚴守耕地紅線,連續12年實現耕地的“佔補平衡”。
“2012年,青海全省批准年度新增建設用地11.53萬畝,其中佔用耕地4.3萬畝,但是土地開發、復墾和整理補充耕地面積達到6萬畝。”青海省國土資源廳耕地保護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隨著2012年“810萬畝耕地和651萬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的目標任務的完成,青海省已連續第12年實現了耕地佔補平衡。
據了解,青海省有農用地6.56億畝,其中耕地面積僅為813.3萬畝,而且大都分佈在黃河流域和湟水河兩岸的東部地區。這些地區同時也是青海經濟社會發展最快、需佔用耕地最多的地區,因此,隨著近年來土地供需矛盾日趨突出,青海的耕地保護壓力比較大。
為了更加高效節約利用土地資源,破解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從2001年起,青海省在儘量解決大規模建設用地需求的同時,通過完善相關制度和加快實施土地整理開發項目,打出了建立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和監督檢查制度、層層分解耕地保護責任、注重土地開發整治與農牧業特色産業發展相結合,以及全面落實土地礦産差別化管理政策等一系列“組合拳”。
與此同時,耕地佔補平衡的工作也逐步由“先佔後補”向“邊補邊佔”和“先補後佔”轉變。目前,已經基本實現了“先補後佔”。
隨著這些制度的推行和一批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的落實,十幾年來,青海累計實施耕地佔補平衡項目39個,新增耕地達20萬畝,同時,通過實施青海東部黃河谷地百萬畝土地開發整治項目、高標準基本農田整治工程以及湟水流域高標準基本農田整治工程項目三個“百萬畝重大工程”,新增耕地面積22.61萬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