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 春季開學前夕,教育部發出通知,以五項“嚴令”規範辦學秩序,查處違規行為。
教育部在通知中指出,要嚴格落實治理擇校亂收費、補課亂收費、幼兒園亂收費、教輔材料散濫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按照規定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規範校服徵訂並嚴把質量關;嚴禁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錄取與“奧數”等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相挂鉤的行為。對反映和暴露的問題,要認真核實查處,強化責任追究,嚴肅處理責任人,並向社會通報查處結果。
通知要求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組織開展學校安全排查,對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通知還要求要在廣大學生中廣泛開展以“我的中國夢”為主題的學習宣傳教育活動。各級各類學校要制訂厲行節約的具體實施辦法,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努力建設節約型校園。要切實抓好勤儉節約教育。
據悉,教育部還將就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問題組織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