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賈楠)記者8日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國務院近日批准了《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華北平原地下水質量和污染源監測網。
華北平原位於我國重要的經濟戰略發展區域,地下水是這一地區重要飲用水源和戰略資源。此次出臺的方案由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編制。
據環保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方案按照“預防為主、協同控制,分區防治、突出重點,加強監控、循序漸進”的原則,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華北平原地下水質量和污染源監測網,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狀況,加強華北平原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和重點區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面監控華北平原地下水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狀況,科學開展地下水污染修復示範,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全面提升,地下水污染風險得到有效防範。
根據地下水系統特徵,方案將華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補給區劃分為30個相對獨立的污染防治單元。其主要工作任務包括,加強地下水環境監測,建立華北平原地下水質量監測網;保障地下水飲用水源安全,嚴格地下水飲用水源環境執法,分類防治超標的地下水飲用水源;強化重點污染源和重點區域污染防治,加強地表水污染防控,加大對重點污染源廢水排放和堆放場地污染物滲漏等防治力度,積極推進重金屬、有機物和氨氮、硝酸鹽氮和亞硝酸鹽氮等污染較嚴重區域的地下水污染綜合防治。
方案還就進一步完善地下水法規制度體系,健全投融資機制和經濟政策,加大相關科技研發力度,強化企業和地方防治責任,加強部門協調,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等提出要求。
這位負責人表示,方案對華北平原各地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具有指導作用,對保障該地區地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並將為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