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記者 胡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2日發佈公告稱,有關機構改革工作正在抓緊進行。目前,包括藥品審批在內的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監管事項仍按原有規定辦理。
公告説,在有關機構改革工作進行期間,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保健食品和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各類審評審批、檢驗檢測、認證檢查、稽查執法等事項仍按原有規定辦理。各類批件、證書等暫沿用原有格式,所使用的業務印章和文本格式暫不改變,辦理程序暫不改變。有關食品生産流通環節的安全監管,在交接工作完成前,暫仍按原渠道進行。
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已經全部整合到新組建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