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財政廳日前制定了《安徽省省直單位接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接待單位應為需要用餐的接待對象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簡餐,餐費執行二類會議就餐標準,即每天不超過90元/人;確需宴請的,須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不得超過一次,宴請標準應低於100元/人;陪餐人員原則上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住宿費方面,住宿費原則上由接待對象支付,接待單位可支付接待對象本級財政部門規定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外部分,最高不超過安徽省省直單位出差住宿標準。
同時,辦法要求,各單位接待經費應按財務公開要求,定期在單位內部公示,並按照政務公開規定予以公開,接受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財政部門和審計應當加強對接待經費使用情況的稽核、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