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5月1日電(記者 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內蒙古最近確定在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開展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試點。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是指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情況下,試點地區對城鎮居民醫保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原則上支付比例不低於50%。
據了解,內蒙古大病保險資金來源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醫保基金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盟市在城鄉居民醫保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大病保險資金來源。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薩仁説:“內蒙古確保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別達80%和70%以上,探索運用基金結余或部分新增補助資金購買居民大病保險的有效辦法,提高困難群體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
按照實際情況,內蒙古各盟市相應調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增加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所有試點城市將提供大病保險“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據介紹,為提高大病保險資金抗風險能力,內蒙古將按照“政府主導、專業運作、商業保險公司承辦”的要求,向以招投標形式引進的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由商業保險機構負責承擔大病保險資金經營風險、自負盈虧。
預計到2015年,內蒙古大病保險將覆蓋所有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平均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參保人員基本醫保報銷後的個人負擔費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