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5月1日拍攝的海口市海甸島一處在建項目。5月1日,《海南經濟特區海岸帶保護與開發管理規定》正式實施,面臨海岸的建築物規劃建設應嚴格控制高層建築,嚴控海岸帶開發強度。規定要求,沿海區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線起向陸地延伸最少200米範圍內、特殊岸段100米範圍內,不得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具體界線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確定;因重大建設項目需要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的,應當報海南省政府審批。新華社記者 趙穎全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