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護,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六一”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在公佈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典型案例時,也作出了上述明確表態。
近日,從海南萬寧到安徽潛山,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可謂觸目驚心。這些案件的一個共同特點是,侵害者利用了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的特點,實施不法之舉。斬斷黑手、共護藍天,織就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制之網,可謂時不我待。
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上,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相關法律法規,態度都十分明確。從社會範圍看,一個集立法、行政、司法、教育、社團等協作配合的立體保護網絡,已經成形;從法制角度看,憲法、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也已經有了基本完善的法制框架。總體來説,我們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在加強,對侵害他們權益的處罰力度也在加大。
不過,“每個孩子都是最嬌嫩的花朵”,侵害造成的生理與心理損害,幾乎“不可逆”。因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所以需要以更多法制資源,進行“傾斜性保護”。比如,司法工作中貫徹“未成年人利益保護優先原則”,根據犯罪新特點新變化研究制定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等,都是必要之舉。越是“弱勢”,越是需要法律的保駕護航,這也是“法制擔當”的體現。
在各種權利救濟方式中,法制可謂“築底工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尤其如此。唯有保持“最高級”的打擊態勢,才能形成有效震懾,在更大範圍、更高程度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發生。每個孩子背後,都是一個家庭,“最高級”的保護,給予孩子平安成長環境,更是整個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
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另一個側面,是青少年犯罪問題。目前,青少年犯罪在全國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居高不下。從根本上解決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緊要處只有幾步”,幫助未成年人走好這“緊要幾步”,遠離犯罪——不管是成為犯罪對象,還是成為犯罪主體,都需要法制的佑護。上網沖浪時難加區別,比鄰而居卻不相往來……當前,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也越來越複雜。“不要跟陌生人説話”的教育既不合理,也難言健康。要讓法制更大程度地發揮保護作用,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提升這一群體法治意識,同樣需要“最高級”的努力。
正是在這一意義上,30日上午,最高法舉辦首次面向未成年人的主題公眾開放日活動,與嚴厲打擊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表態同樣重要。在這次開放日中,參加活動的學生們發出“自覺養成守法習慣”的倡議,也發出“全社會都要重視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呼籲。對於倡議,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所有社會成員都要警醒;對於呼籲,全社會都要做出態度鮮明的回答。
孩子的夢想最瑰麗。在他們逐夢的過程中,法治需要盡到“最大程度”的努力、發揮“最高級別”的作用,因為他們的夢想,可能就是我們的未來。(姬忠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