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記者 陳煒偉、朱立毅)為加強對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預防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日前制定並公佈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根據這個規定,工貿企業應當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專項安全培訓。
規定明確,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應當符合一系列要求: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警示説明;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具;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存在交叉作業時,採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規定還提出,工貿企業應當制訂應急預案,並配備應急裝備和器材。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掌握應急預案內容,定期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此外,規定明確,工貿企業未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或未按照本規定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産停業整頓,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