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6月5日電(記者王博)陜西延安暴力執法“臨時工”再度牽動公眾的敏感神經,甘肅省相關部門近日發文明確,行政執法機關聘用的合同工、臨時工,只能從事與行政執法有關的輔助工作,不得單獨從事行政執法活動。
記者5日從甘肅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獲悉,甘肅省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甘肅省政府法制辦公室近日聯合印發《2013年全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繼續打好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攻堅戰重點工作安排》,其中明確,在甘肅省內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的人員,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必須參加政府法制機構統一組織的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取得行政執法資格和申領省政府統一印製的行政執法證件後,方可從事行政執法工作。行政執法機關聘用的合同工、臨時工,只能從事與行政執法有關的輔助工作,不得單獨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各級政府和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將執法人員信息在政府和部門的門戶網站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對徵地拆遷、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食藥安全、衛生教育、礦産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生産等重點領域的基層部門,該文件提出,省級主管部門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督查是否存在粗暴執法、濫施處罰、濫用強制措施,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問題;對發現的問題,要一查到底;對違法執法的責任人分別進行批評、處分、調離等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