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善的政策體系促進轉制院團科學發展
——訪文化部部長蔡武
新華社北京6月13日電(記者 周瑋)文化部等九部門近日聯合出臺了《關於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出臺《意見》的出發點何在?《意見》有何創新點?在社會各界關注“轉變政府職能”的今天,政府強化對已轉制國有文藝院團的扶持是否不合時宜?記者就這些問題採訪了文化部部長蔡武。
趟出一條政府“補位、到位”而不“缺位、越位”的路子
問:目前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此時出臺《意見》,是基於哪些考慮?
答:改革的階段性任務完成之後,轉制院團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全新階段,在這個關鍵時期,《意見》的出臺有其必要性:
一是解決轉制院團發展問題的迫切需要。國有文藝院團在長期的改革實踐中摸索出了“五個一批”的改革路徑,解決了“怎麼改”的問題。然而,國有文藝院團轉制為企業,只是在改革道路上邁出的第一步,後面還有很長的發展之路要走。轉制院團在新階段該如何實現科學發展?這是演藝領域亟待解決的難題,也是我們制定《意見》的根本著眼點。
二是轉變政府職能的現實選擇。國有文藝院團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的中堅力量,肩負著實現“兩個效益”的特殊使命。當前,轉制院團自我贏利能力還比較弱,面臨許多其自身乃至市場都無法解決的問題,轉制院團的發展離不開政府“援手”。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政府的“援手”,應該援在“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方面。如何在扶持轉制院團上趟出一條政府“補位、到位”而不“缺位、越位”的路子,給文化領域其他許多方面的工作提供借鑒,是制訂《意見》的另一著眼點。
這個政策文件更具系統性針對性協同性
問:與以往的有關政策文件相比,《意見》有哪些亮點?
答:《意見》鮮明提出,要促進轉制院團自我發展能力建設,這實際上確立了國有文藝院團下一步深化改革的中心環節。為保障這一中心環節的有關任務落到實處,《意見》同時提出了兩大措施,一是落實和強化對轉制院團的政策扶持,二是加強轉制院團改革發展支撐體系建設。與以往的有關政策文件相比,《意見》具有三個突出特點。第一是更具系統性,《意見》對轉制院團改革發展中的主要問題均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第二是更具針對性,之前的有關政策文件是面向進行文化體制改革的各行各業的,而《意見》則是專門面向轉制院團的;第三是更具協同性,《意見》由九個部門聯合出臺,更有利於保障政策有效落實。
從“管微觀”向“管宏觀”轉變:減少行政權力對藝術的干預
問:剛才您提到“轉變政府職能”,政府有關部門在扶持轉制院團改革發展中將如何體現“轉變職能”的精神?
答:首先,在政府有關部門與轉制院團的關繫上,要從“辦院團”向“管院團”轉變,從“管微觀”向“管宏觀”轉變。文化行政部門既要加強宏觀管理,引導、促進轉制院團健康發展,又要把那些可以由企業、市場、仲介組織辦的事交出,減少行政權力對藝術的干預,充分發揮市場對演藝資源配置的積極作用。
其次,在扶持方式上,政府要由直接給錢給物轉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補貼、定向資助、以獎代補等方式對轉制院團進行扶持,通過政策調節激發轉制院團發展活力,幫助轉制院團適應新體制,實現新發展。
轉變政府職能,還意味著政府要將精力更多地轉到優化轉制院團自我發展的外部環境上來。因此,《意見》提出了鼓勵各類資本投資演藝業、積極發展仲介組織、強化對轉制院團的人才支撐等創新舉措。這方面的工作,是政府在演藝領域履行應有職能的重要增長點。
從“管腳下”向“管天下”轉變:國有民營院團要一視同仁
問:在《意見》中,政府對轉制院團提供了大力度的支持,但並沒有提出對民營院團的扶持,這是否不利於民營院團與國有轉制院團在市場上平等競爭?
答:我們一貫強調,推動文化行政部門職能轉變,要從“管腳下”向“管天下”轉變。在演藝領域,無論是服務還是管理,對所有的文藝院團,無論是國有還是民營院團,都要一視同仁。《意見》中的很多政策,是為著補償歷史舊賬、支付改革成本而制定,受惠範圍有明確的指向。但其中的許多政策,如加大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演藝資本流動、發展仲介組織等方面的政策,則將使整個演藝業普遍受惠。將來,我們要根據整個演藝業的改革發展需要,制定全覆蓋的、更加積極有效的政策措施,充分釋放各類院團的活力和創造力,推進演藝業健康發展、全面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