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記者鄒偉、史競男)今年以來,公安部集中部署各地重拳打擊污染環境犯罪活動,偵破了一批污染環境重大案件。這些案件顯示,直接違法排污的不乏正規企業,部分企業已形成違法排污産業鏈條。
這是記者18日從公安部獲悉的。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各地深入排查污染環境犯罪線索,強化專案偵查,加強與環保行政執法部門協作配合,依法嚴厲打擊污染環境犯罪活動。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18人,其中已公訴待審判24人,批准逮捕10人,刑事拘留48人。
根據新聞媒體披露、環保部門通報和各地排查發現的線索,公安部直接掛牌督辦了遼寧遼陽“幸福河”污染案、山東桓臺某公司非法處置工業渣土污染案、湖南株洲某化工公司傾倒化工廢水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目前,全部督辦案件均取得重大突破。
此外,公安機關前期偵辦的廣西“1·15”非法排放鎘超標污染環境案、山東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山東鄆城楊某等人污染環境案、山東濱州剛某等人污染環境案4起案件已偵查終結,涉案24人已移送檢察院起訴至法院審理。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分析指出,從近期偵破的污染環境重大案件看,一些企業違法排污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部分正規化工、礦産企業直接違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質;二是部分化工企業為降低治污成本,將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化工廢液及固體廢物等,通過不法中間商低價售給無處置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再非法傾倒;三是部分中小化工企業利用暗管、滲井、滲坑等,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在這些案件中,有的非法排污的化工、採礦等企業是當地招商或扶持的高利稅重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