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0日電(記者王希)記者20日從海關總署獲悉,截至6月15日,全國海關立案偵辦走私禁止進口的“洋垃圾”違法犯罪案件29起,立案查辦“洋垃圾”走私違法案件196起,共查扣“洋垃圾”6.8萬噸。
“洋垃圾”是對國外無利用價值固體廢物的俗稱,與允許進口的可再利用的固體廢物有著本質區別。前者是指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如境外産生的電子垃圾、生活垃圾、醫用垃圾、工業礦渣、舊服裝、建築垃圾等,而後者通過合理的加工再利用,可實現“變廢為寶”。
海關總署於今年年初決定在全國海關開展為期10個月的加強進口固體廢物監管,打擊“洋垃圾”走私“綠籬”專項行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國海關針對重點地區、重點渠道,通過對進口固體廢物加強實際監管,打擊各類偽瞞報走私和利用他人許可證進口固體廢物違法犯罪活動,同時堅決打擊“洋垃圾”走私,將企圖通過偷運、夾藏、偽報等方式進境的“洋垃圾”和不符合環境控制標準的固體廢物堵截在國門之外。
例如,上海海關3月連續立案偵辦兩起走私廢物案件,查扣走私工業廢渣6200多噸,經鑒定均屬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其中,劇毒性鎘元素含量高達9%至11%,有害元素超標30多倍,屬國家禁止進口的危險廢物。
此外,海關還積極與有關國家和地區開展執法合作,建立完善非法走私固體廢物的退運機制。行動開展以來,全國海關已組織退運禁止進口廢物和無許可證進口限制類廢物9400多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