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6月24日電(記者王立彬)作為牽一髮動全身的重大改革,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將堅持保障經濟社會發展、保護耕地資源、保障土地權益“三保”原則,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
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姜大明24日在浙江紹興召開的“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談會”上説,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牽一髮動全身,必須找準改革的定位和主線,守住改革的原則和底線,厲行節約集約,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轉變促進城鎮化轉型發展。“保發展”就是要適應發展特定階段要求,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科學配置土地資源,提升土地價值,為推進新型城鎮化提供有效的空間支撐和持續的資金保障。“保資源”就是要適應人口資源特殊國情要求,始終把嚴格保護耕地作為改革的前提,繼續堅守耕地保護紅線,實行耕地數量、質量和環境並重保護,進一步夯實城鎮化發展的現代農業基礎。“保權益”就是始終要把維護權益、群眾滿意放在首位,堅持以人為本、地利共享,協調好土地利益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國土資源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小組組長王世元在介紹情況時説,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和核心制度安排之一,涉及重大利益關係調整,是一件大事更是一件難事。目前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小組已初步形成關於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7方面27條改革政策建議。內容上涉及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整治、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土地産權制度等重點領域。目標上包括城鎮化佈局和形態優化、城鎮化發展的現代農業基礎、城鎮化轉型發展、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提升、土地收益對城鎮發展的持續支撐能力、被徵地農民充分享受城鎮化成果、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等,體現了新型城鎮化目標與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目標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