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記者韓潔、高立)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1日對外發佈消息,決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徵企業年度檢驗費等3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這是兩部門進一步落實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的一項重要舉措。
根據兩部門日前聯合發佈的《關於公佈取消和免徵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此次取消和免徵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涉及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等近十多個部門,具體包括外國律師事務所辦事處申請手續費和年檢費、船舶證明簽證費、船舶申請安全檢查復查費、海事調解費、企業年度檢驗費、綠化費、利用檔案收費、水生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統計人員崗位培訓費、攝影師預備資格考試費等項目。
兩部門表示,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和免徵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對公佈取消和免徵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各地區和有關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收費。對不按規定取消或免徵相關收費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並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