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日電 記者2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為確保“4·20”蘆山地震災區農房重建質量,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函,要求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嚴格落實有關農房重建要求,加強指導、服務和監督。
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農房重建應嚴格執行抗震設防標準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由經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築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承建。縣鄉建設管理部門及有關對口支援單位應組織力量逐戶現場指導、檢查和驗收。
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農房設計指導和服務。嚴格對農房設計圖、施工圖和建築工匠出具的設計説明以及建房選址進行審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開工建設。凡發現未按設計施工以及施工質量、建築材料等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應立即告知建房戶和施工方,提出整改意見,並做好現場記錄。
住房城鄉建設部還要求,加強建築材料檢測,切實防止不合格或劣質建材進入災區農房重建市場。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農村建築工匠不得承接農房重建業務。重建農房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併發放全額補助款;凡驗收不合格的,必須整改合格,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