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1日電(記者 王東明)中央軍委7月31日舉行晉陞上將軍銜儀式,授予6位高級軍官上將軍銜。自1955年我國首次實行軍銜制和1988年恢復軍銜制以來,已有204位高級軍官警官獲上將軍銜警銜。
上將是目前包括我國在內的許多國家軍銜中最高級別的軍銜稱號。這次也是我國1988年恢復軍銜制以來舉行的第19次晉陞上將軍銜儀式。
按現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不授予軍銜,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的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為上將,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為上將,正大軍區職軍官的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為上將、中將。
上世紀50年代我國首次實行軍銜制時,將官設為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四級。1965年,軍銜制被取消。1988年重新實行軍銜制時,軍官軍銜定為將、校、尉三等十一級,將官改為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四級,但一級上將一直空缺未授。1994年5月,八屆全國人大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不再設一級上將。
1955年9月,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發佈命令,授予粟裕等10人中國人民解放軍大將軍銜,授予55人上將軍銜。之後在1956年和1958年,又分別授予王建安、李聚奎上將軍銜。在開國上將中,授銜時年齡最小的是39歲的肖華。
1988年,在恢復軍銜制後的首次授銜中,洪學智等17位高級軍官被授予上將軍銜。洪學智也是唯一兩次被授予上將軍銜的高級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