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9日電(記者 陳煒偉、朱立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9日對外公佈相關通知,要求各地加強生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信息公開。事故批復結案後,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內容外,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按要求主動向社會公開。
通知明確,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報告要及時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上全文公佈;2014年,要實現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全部全文公開;較大事故中,對國務院安委會及其辦公室掛牌督辦或跟蹤督辦的,2014年要實現事故調查報告全部全文公開;對其他較大事故尤其是省級安委會及其辦公室督辦的,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設定目標、明確要求,逐步提高較大事故調查報告全文公開的比例。
通知要求,對於國務院安委會及其辦公室督辦事故的調查報告,相關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在本單位政府網站上全文公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要主動跟蹤督導事故調查報告公開情況,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上進行鏈結。
安全監管總局要求,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協助負責組織事故處置、救援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時準確發佈事故搶險救援進展等信息。同時,要及時發佈可能引發事故災難的自然災害風險信息和重大隱患預警信息,提高信息發佈的時效性和覆蓋面。
通知還要求,自建政府網站的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調整和完善網站欄目結構,突出安全生産重點信息公開。暫未自建政府網站的安全監管部門,要爭取在地方人民政府網站開設相應欄目發佈安全生産信息。此外,要結合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實施,進一步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及時發佈安全生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