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記者 鄭曉奕、何宗渝)國務院國資委日前啟動國企職工薪酬調查,調查內容首次包括職工工資外收入情況。業內專家認為,此番摸底調查有助於國資委加強對國企薪酬的管控,有助於有的放矢地推動下一步國企收入分配改革。
國資委《關於做好2013年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職工薪酬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8月15日至10月31日開展2013年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職工薪酬調查工作,目的是“為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調控的基礎工作,提高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調控工作的科學化、合理化和精準化水平”。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認為,國資委啟動此番調查是積極響應國務院年初公佈《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的舉動,預示著國資委正在抓緊研究國企系統收入分配改革的配套方案和實施細則。據悉,此類調查國資委自2007年始每年都搞,但調查結果從未公佈。李錦認為,此次調查結果將為國資委出臺國企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提供決策參考。
李錦認為,調查有助於摸清國企與當地社會平均薪酬水平之間的差距、國企高管與普通職工薪酬之間的差距、不同國企之間薪酬水平的差距,“此次摸底調查的改革指向是明確的,即逐步矯正不合理的國企薪酬制度。合理的國企薪酬應與行業整體效益和平均薪酬水平挂鉤,應與職工的職位更要與崗位績效挂鉤”。
記者注意到,此次調查的內容包括企業人工成本、企業職工薪酬信息、工資外收入情況、國家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決策所需信息。通知指出,本次調查內容在2012年的基礎上,新增了國家有關部門對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的部分事項。新增的“工資外收入情況”一項包括職工福利性收入、補充養老保險費(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各類商業保險及其他方面等內容。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競爭力部部長許保利認為,所謂的工資外收入,至少是指沒有納入國資委對國企工資總額統計及規範管理的部分。此次調查首次要求國企填報這部分收入內容,體現了國資委對國企薪酬加強精確管控的決心,也有助於摸清長期存在於國企的第三産業等“體外循環”的額外收入情況,以及行業效益、企業效益與職工薪酬之間的關係。
李錦也認為,這次調查增加了對隱性收入的摸底,表明國資委對國企薪酬的管控由單一的工資管理向全面薪酬管理的方向轉變。通過深化改革收入分配體制,將推進國企收入分配的公平、公開和制度化,並有助於提高國企效益和職工勞動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