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記者吳晶)記者26日從教育部獲悉,全國學生營養辦將常年招募志願者,參與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
根據全國學生營養辦近日下發的通知,全國學生營養辦志願者服務期限一般為6個月,志願者每年認定一次,特別鼓勵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參與。志願者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一是參與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參加相關會議、開展相關調研、參與營養健康教育、幫助制定營養膳食食譜。二是監督營養改善計劃執行,監督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跟蹤了解和監督學校供餐、監督信息公開。三是宣傳營養改善計劃,參與營養改善計劃政策的解釋説明和宣傳、蒐集相關輿論並提出引導意見和建議,以及了解、總結和推薦工作典型等。
申請者可登陸教育部網站下載並如實填寫志願者備案登記表,經全國學生營養辦審核合格後即可成為志願者。
通知要求,各相關省也應于2013年底前建立志願者服務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志願者管理辦法,加強對志願者的培訓,落實專人負責志願者的管理,為他們從事志願服務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確保志願者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自2011年10月起,根據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財政每年安排160億元資金,按每生每天3元的標準,為試點地區的2600萬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