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記者高立、韓潔)記者30日從財政部獲悉,為推進節能減排,促進大氣污染治理,報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從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1.6升及以下節能環保汽車推廣政策。
根據財政部等三部委當日聯合發佈的《關於開展1.6升及以下節能環保汽車推廣工作的通知》,現行1.6升及以下節能汽車推廣補貼政策執行到2013年9月30日。三部委將組織專項核查並根據核查情況對補貼資金進行清算。
《通知》要求,從2013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推廣車輛要達到産品綜合燃料消耗量標準,且污染物排放能夠滿足《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18352.5-2013標準中Ⅰ型試驗的限值要求;鼓勵採用發動機怠速啟停、高效直噴發動機、混合動力、輕量化等節能環保技術和産品。
《通知》明確,推廣補貼標準不變,即對消費者購買1.6升及以下節能環保汽車繼續給予一次性3000元定額補助,由生産企業在銷售時兌付給購買者。
同時,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委將對節能環保汽車的燃料消耗量和排放進行監督檢查,其中以不磨合方式進行車輛燃料消耗量核查試驗所採用的漸變系數調整為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