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是為了用好。使民生資金充分發揮效益,既要堵住“跑冒滴漏”,也要深化改革,創新資金管理使用方式
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加強財政扶貧等保民生資金管理和公共資金的審計監督作出部署。如何把事關民生福祉的錢管好用好,是上上下下共同關注的問題。對此,會議提出讓公共資金在陽光下運行,真正做到政府過緊日子、人民過好日子。
近年來,隨著民生投入力度不斷加大,財政資金源源不斷流向社會、惠及大眾。然而,與資金使用傾向民生的趨勢相比,監管滯後的問題也日益突出。
根據近期審計和以往案例,民生資金普遍存在“重劃撥,輕管理”傾向,導致種種亂象。比如,一些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擠佔挪用、滯留沉澱,低保金在一些地方成了“人情保”、“關係保”,培訓專項資金被虛套,家電下鄉補貼被騙補,而社保、農保等公共資金違規入市等案件更是令人觸目驚心。
管好民生資金,是人民賦予政府的重大責任。公共資金具有等同於國家信用的優先等級,管好這些錢,用好這些錢,關係著政府公信力和全民福祉,關係著社會發展進步,絲毫馬虎不得。破解民生資金管理使用問題,亟須邁出新步伐。
管好是為了用好,就像扶貧資金,要使其充分發揮效益,既要堵住“跑冒滴漏”,也要創新資金管理使用方式,因地制宜地幫扶,防止“撒胡椒面”;更要探索政府購買社會服務、金融機構等參與扶貧開發的有效做法,不唱“獨角戲”。舉一反三,民生資金需要進一步建立更為科學、嚴密的管理機制。
一方面,民生資金在公共財政監管體系之內,需要按照公共財政管理的嚴格模式強化管理。在明確和強化政府職責的同時,還應積極加強預算作為事前監管、審計作為事後監管的完整監管體系,從內部築牢扶貧等保民生資金管理使用的“高壓線”,切實發揮好保民生、“兜底線”的作用。另一方面,從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出發,可以交由社會管理的領域,應當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讓更多有資質的社會力量參與到扶貧等公共事業中來,形成改善民生的合力。
無論是強化民生資金的內部管理,還是引入社會力量,都意味著對既有運行模式的反思與變革。從這個角度説,提升資金管理水平,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做到內外兼修,離不開深化改革這一基礎。
強化內部管理,既要求財政預算向更加科學化、公開化的方向邁進,提高透明度,採取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加強監督;還需要政府部門從多頭管理、交叉管理中解放出來,在事中監管和事後監管中探索出新的有效路徑,少打馬後炮,多打預防針。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産品,離不開創造政策條件、優化市場環境,幫助專業的社會組織儘快成長起來。同時,注重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盤活沉澱資金,將長期閒置的資金清理出來,合理調整使用方向,有序投入亟須項目,切實把錢花在刀刃上。
改革是一場深刻的革命,涉及重大利益關係調整,涉及各方面體制機制完善。民生資金乃至公共資金的管理改革,勢必擯棄因循守舊的理念,勢必觸動一些人的奶酪,勢必劍指那些損公肥私的潛規則。啃下這塊硬骨頭,面臨著衝破思想觀念障礙、突破利益固化藩籬等多重挑戰。惟其艱難,才更需勇毅;惟其篤行,才彌足珍貴。讓改革的陽光照進來,公共資金才會更健康、更有力,成為增厚民生、造福人民的幸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