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11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科技部部長萬鋼對科研經費“惡性問題”連説兩個“憤怒”,並表示“痛心”和“錯愕”。
近年來,科研腐敗已成熱點話題,違法違紀案件時有曝光。
“新華視點”記者梳理了近三年審計機關對國家各部委、各省份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發佈的數百份年度審計報告,發現涉及“問題科研經費”的至少有39份,問題均發生於2007年至2012年這五年之內。
吃喝拉撒睡,都能擠佔科研經費
梳理這些報告,看看納稅人的錢都去了哪,人們或許能理解科技部長的怒氣從何而來。
39份審計報告顯示,科研經費“擴大用途”“擠佔挪用”已成普遍現象:
——工資福利。
一些單位用科研經費給職工發工資獎金,或是用作人員、辦公經費。
2012年,國家旅遊局所屬中國旅遊研究院在課題研究經費中違規提取院基金83.84萬元,主要用於人員經費和辦公經費等支出。
發錢過千萬元的並不少見。2009年至2011年,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在科研經費中列支工資福利費等1278.11萬元,其中2011年發生532.3萬元。
有的單位甚至發了上億元。2010年至2012年,交通運輸部在沒有細化人員經費範圍和標準的情況下,從其管理的543項科研項目的15.56億元預算總額中安排人員經費1.86億元,主要用於人員工資及補貼支出。
——吃。
2009年至2012年10月,科技部所屬知識産權中心在課題經費中列支職工食堂餐卡充值費13.48萬元。
——會議、考察、出國。
2011年,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在碳專項項目中列支無關人員會議費、考察費等69.18萬元。
2012年9月,中國電力工程顧問公司承擔能源應用技術研究及工程示範項目專項相關課題時,在課題任務合同書中沒有出國費預算的情況下,列支出國費32.96萬元。
——買車、交通、零花錢。
2007年至2009年,陜西兩所高校分別用項目經費41.9萬元和29.36萬元購買小轎車和旅行車各1輛。
2009年至2012年10月,科技部所屬知識産權中心在課題經費中報銷與課題無關的職工個人交通費用30.15萬元,其中2012年10.8萬元。
2009年至2010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部分科研人員在其承擔的專項課題經費中,報銷火車票費用20.7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審計報告特別註明,這些火車票是“自行蒐集的”,與課題無關。
陜西15所省屬高校2007年至2009年29個“科技創新”項目中,列支家庭和個人電話費、私家車保險費和汽車油料費等38.38萬元。
——蓋房、裝修、買傢具。
2008年至2010年,貴州兩所高校擠佔挪用教學科研等辦學經費等1745.4萬元,主要用於高校經濟適用房建設及投資經營性資産等支出。
2011年,中科院城科會從“綠色低碳生態規劃指南”等課題經費中列支與課題研究無直接關係的購買辦公傢具等款項26.47萬元。
2009年至2010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所屬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在專項課題經費中列支99.57萬元,用於與課題內容無關的辦公用房裝修改造、雜誌印刷和網絡服務費等支出。
甚至有的經費説不清花到哪去了。
山東省今年發佈的審計報告顯示,該省教育廳所屬13所大學編報科研經費項目支出預算9.43億元,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全部填列為其他商品和服務類支出。
這是記者看到的金額最大的一組數據。緊隨其後的是,據審計署2012年發佈的審計報告,衛生部及課題承擔單位實施的209個科技重大專項課題,會計核算及資産採購管理使用不規範等問題29540.49萬元。
科研經費成“唐僧肉”,侵佔手段五花八門
“花錢”的前提是“要錢”。在令人啼笑皆非的另類用途背後,鉅額科研經費的誘惑,讓一些人不惜絞盡腦汁,採取各種手段,甚至鋌而走險。
——套。
山東省對省內青島大學等4所大學2011年科研經費管理等情況審計發現,有22個項目報銷無具體品名和數量的發票438張,金額51.54萬元;9個項目報銷虛假業務內容發票1824張,金額103.05萬元;4個項目報銷虛假簽字單據,套取資金114.78萬元。
其中一所高校的兩個課題組,以差旅費名義分37次報銷各地到佳木斯單程火車票1505張,金額28.36萬元,佔2008年至2011年該項目撥入經費的49.75%。
而2012年11月至12月,中國華能集團清潔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溫室氣體減排技術部在列支能源應用技術研究及工程示範項目專項相關課題勞務費時,利用虛假發票套取實際未發生的勞務費33.07萬元。
——騙。
廣東省針對2008年至2009年重大科技資金審計發現,有1個縣級市的項目單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108萬元;部分項目單位將不屬於項目範圍的支出941萬元和項目立項之前的支出1392萬元列入項目成本;有1個市的項目單位違反合同規定自行調減建設規模多獲資金191萬元。
2008年至2010年,在廣東省級結構調整重點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執行中,有4個項目單位以不實材料申報獲取省級資金250萬元。
——貪。
在廣東省2008年至2010年産學研省部合作資金執行運用中,除存在擴大使用範圍、挪用專項資金外,還有2家企業4名工作人員涉嫌貪污資金47.8萬元。
——吞。
2008年8月,民航局機場司自行同意將委託中國民航工程諮詢公司代管的課題經費結余37.03萬元,轉作公司收入。
——假。
山東省2012年發佈的審計報告顯示,青島大學有10個課題預算為322萬元,實際支出168.1萬元,決算支出為319.75萬元,虛報151.65萬元,佔預算的47.1%。
2008年至2012年,中科院所屬軟體所在課題資金中以支付會費、物業費等名義虛列支出367萬元。
2009年至2010年,中科院4家所屬單位以技術服務費、採購禮品和食品等名義在科研項目經費和管理費用中虛列支出195.25萬元,用於職工福利等支出。
為了吃到“唐僧肉”,一些人總能想出各種歪招,巧立名目之多,令人眼花繚亂。
比如,陜西審計廳發現,2007年至2009年,6所省屬高校自行規定,項目經費到賬後,項目負責人可按5%到20%的比例提取現金,名目包括開題費、勞務費、特支費、立題獎、獎酬金、項目津貼……
三年間,共提取發放特支費等1887.79萬元。
亂象之下,好鋼怎能用到刀刃上?
近年來,我國科技研發經費支出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遞增。2012年,全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達10240億元,佔GDP的1.97%。
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力度不可謂不大。然而,科研投入與産出不成正比、科研效率偏低的現狀令人擔憂。
39份審計報告中披露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案例:
——造假也能過審批。
廣東省2008年至2009年安排的節能減排與再生能源重大科技項目中,有2個缺乏實施能力和條件的項目、1個提供虛假材料的項目通過了審批。
——不論證也可立項。
2012年,湖南省科技廳在未進行可行性論證、未經專家評審、立項依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就安排了11個科技項目資金815萬元。
——沒條件也得資金。
2008年至2010年,在廣東省級結構調整重點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執行中,有1個企業經營處於半停産狀態,不符合申報條件,仍獲取省級資金60萬元。
——未完成也過驗收。
還是廣東省省級重大科技專項,審計發現,有1個縣2個項目共獲得資金56萬元,至審計時,項目建設尚未完成,卻于2010年底通過了驗收。
而這個省2008年至2009年安排的節能減排與再生能源重大科技項目中,有個別項目驗收材料不真實,卻仍然結題驗收。
在麻木不仁的心態下,一些地方只管撥錢,對於實際效果不聞不問。
廣東省審計廳對2008年至2010年省級重大科技專項資金使用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時,發現了一個荒唐案例——
有一個市的兩個項目承擔單位共獲取專項資金45萬元,其中一個單位已結束營業近兩年,另一個單位多次聯絡不上。項目實施情況如何?主管部門竟然一無所知。
納稅人的“好鋼”怎樣才能用在刀刃上?“部長之怒”發人深思。(記者 李柯勇、席敏、李亞楠、陳剛、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