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擬禁艾滋病患者進公共浴室被指不科學且無法操作
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呂諾)正在公開徵求意見的《沐浴業管理辦法》,因要求沐浴場所在顯著位置設置性病、艾滋病禁入標誌,遭到了社會各界的熱議和質疑。
中國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吳尊友表示,艾滋病和性病、皮膚病的傳染途徑不同,它不通過皮膚接觸傳播,只通過性、血液和母嬰三種方式傳播。在公共浴室可能相互接觸到的尿液、汗液中,並不含有艾滋病毒。
他説,禁止艾滋病感染者進入公共浴所,缺乏可操作性,因為艾滋病毒攜帶者與皮膚病不同,在發病前沒有外在病徵表現,不可能每個客人進入公共浴室前都進行艾滋病篩查。
同日,北京民間防艾組織中國彩虹健康中心向國務院法制辦和商務部發出公開信,建議國務院法制辦敦促商務部,修訂符合法規和醫學常識的沐浴業管理辦法。
中國彩虹健康中心負責人、防艾社工肖冬説,眾所週知,艾滋病病毒寄生於人的血液中,離開了人體很容易死亡,含消毒劑的浴池的水環境不能滿足艾滋病病毒存活要求。日常生活中的交往,如握手、擁抱,包括公共洗浴,都不可能造成感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唾液和淚液中可含有病毒,但含量極低,且必須直接接觸到傷口或直接進入血液才能感染。通過呼吸道、消化道和完整皮膚的接觸是不會傳播的。
肖冬認為,公共沐浴場所提示禁止性病和艾滋病患者入內,固然是出於對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的考慮。但是,迄今沒有任何一項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曾有人是因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的,除非在洗浴過程中發生高危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