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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為項目審批提效--回訪青島辦結項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0月16日 20時06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青島10月16日電(記者徐冰、張旭東)青島鐵路北客站東西廣場地下空間項目審批手續經辦人郭凱對記者説,若不是青島推行的“容缺受理”和“容缺審查”制度,他的項目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批下來呢。

    郭凱説的“容缺受理”和“容缺審查”,是青島市對重點建設項目實施的審批制度。

    “‘容缺受理’和‘容缺審查’,就是當建設項目申請審批事項的材料不齊時,項目單位作出書面承諾,審批部門可先行受理、審查,出具初步審查意見,這份初步審查意見可作為下一環節審批的依據。”青島市審批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主任馬耀清向記者介紹説,“當項目單位將申報材料準備齊全、達到法定審批條件後,再由各審批環節的相關部門根據初步審查意見,按法定程序出具正式批准文件。”

    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三樓,12個與建設項目審批有關的單位都在這裡設立了窗口。在青島市規劃局窗口,一名工作人員正在操作審批系統,在業務狀態一欄,記者看到大部分項目顯示“受理”“辦結”,只有拜泉路片區改造和內蒙古路片區改造項目的狀態還是“容缺受理”。

    “容缺受理”和“容缺審查”對建設項目審批作用有多大?記者近日對已經辦理完畢“容缺審查”的項目進行了回訪。

    在回訪郭凱項目時,他告訴記者,他的項目4月中旬被市審批辦列為“容缺受理”和“容缺審查”的試點項目,此時,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手續還沒辦下來。按原規定,有了土地出讓合同才能辦其他審批事項。“有了這項制度,我們在土地出讓合同下來之前,就可以準備建設方案的審批材料了。”

    4月19日,郭凱帶著建設方案審批需要的工程圖紙、規劃設計條件材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專家評審意見和效果圖等近20項要件來到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

    “在統一收件窗口先領了一個項目編號,他們對審批要件進行了預審。”郭凱説,“由於這個項目是青島市級重點項目,符合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條件,因此‘綠色通道’代辦人將我帶到規劃局窗口。説明項目情況後,規劃部門就在缺少土地出讓合同的情況下受理了建設方案審批申請。”

    一個星期後,郭凱先是接到了項目代辦人電話,告知建設方案初步審查意見已辦結,接著他收到了系統短信通知。“我拿到的是一份初步審查意見表。雖不是正式的建設方案審批件,但有了它,我就能接著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因為下一環節的審批部門就認這張表。”郭凱説。

    記者了解到,郭凱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上周才辦理完畢。“如果按原來等土地出讓合同再辦建設方案審批,僅這一項審批的時間就比現在要長6個月。”郭凱説。

    “容缺受理”和“容缺審查”真正讓項目審批實現了“並聯”。郭凱説,“原來雖也‘並聯’審批,但是要件不全,即使可以申請也沒法進入審批程序。現在,即使缺了土地審批手續,仍可以同時進行多個審批事項的初步審查,項目審批速度大大加快了。”

    馬耀清介紹,截至目前,青島市已為57個重點項目的486個審批事項實施了“容缺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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