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0月20日電(記者 甘泉)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20日在全國國有資産監管政策法規暨指導監督工作座談會上表示,今後三年(2014-2016年),將在全國省屬國有重點企業中,加快完善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推動監管企業全面設立總法律顧問,總法律顧問專職率和法律顧問持證上崗率均要達到70%以上。
黃淑和表示,在省屬國有重點企業中全面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同時,還將進一步擴大這一制度覆蓋的企業範圍,在規模大、國際化程度較高的重要子企業也要積極推行這項制度;大力推進總法律顧問專職化、專業化,鼓勵考取法律執業相關資格證書;相關部門將組織開展法律顧問崗位等級資格評審。
他強調,要切實保障總法律顧問依法履職,通過出臺企業總法律顧問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列入企業章程、納入國資委直接管理幹部序列等多種途徑,確保企業總法律顧問的定位層級和職責落實。在此基礎上,努力推動國有監管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率全面實現100%,構建法律風險防範的完整鏈條。
國務院國資委初步統計顯示,全國省級國資委監管的906戶出資企業中,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有478戶,佔比為53%。目前,山東、山西、重慶等11個省市中,省級國有重點企業已全部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其中,江西、湖南等省國資委還組織總法律顧問年度述職,進行考核評價;北京、山東等地總法律顧問制度已開始向重要子企業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