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發”之下如何“高壓”?
——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馬毅民談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新華社記者何雨欣)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對八大具有典型意義的稅收違法案件進行了曝光,這些案件全部涉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那麼,此類違法犯罪究竟呈現哪些趨勢與特點?查處的難點在哪?今後將如何構建打擊的長效機制?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馬毅民近日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
案件多發高發 招商引資企業成重災區
記者:你認為,目前我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有哪些方面的趨勢?
馬毅民:根據我們日常掌握情況和調研結果,發現有以下幾個趨勢:
——多發高發;
——虛開金額越來越大、涉案企業越來越多、涉案地域越來越廣;
——作案主要手段向“票貨分離”“變票”等手法轉變;
——集團化、信息化、職業化、跨區域趨勢明顯;
——虛開源頭由沿海地區向內陸地區轉移。
記者:那麼,此類違法犯罪呈現哪些新特點?
馬毅民:首先是從涉案行業看,相對集中。近年來查處的案件中,涉案企業大多為小型商貿企業、農副産品收購加工企業、成品油經銷企業、建築材料生産銷售企業和礦産品生産經銷企業等。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招商引資企業成為虛開案件重災區。個別地方政府為了完成經濟指標,頻繁出臺優惠政策和條件,過多地考慮投資環境,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涉稅違法案件的發生,特別是一些偏遠地區、經濟欠發達地區。
例如江西、河南、河北、湖南、寧夏、貴州、吉林、遼寧等省均發現類似問題。如:遼寧省2012年查處的超億元案值的14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中,涉及政府招商引資企業的就佔12起,註冊地在偏遠城鎮的企業有11起。
“産業鏈”式虛開 “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記者:您認為,當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的查處中哪方面是最難的?
馬毅民:我們在案件查處中注意到,犯罪分子反偵查意識普遍較強,案件發現難。很多虛開發票犯罪分子是“慣犯”,尤其是利用“富餘”發票虛開的企業,資金結算、貨物流動、發票開具等關鍵業務僅從賬面審查,很難發現疑點。
犯罪分子經常採用“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方式,在不同地區註冊或者控制多個企業,操縱“産業鏈”實施虛開,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立即對該環節上下游企業實施登出或惡意走逃,斷開鏈條,加大了公安、稅務機關固定證據鏈、深挖幕後主犯的難度。
例如山東一樁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發現涉嫌接受虛開發票的505戶企業中,已登出332戶,走逃68戶。
此外,資金結算多樣化、複雜化,也使得虛開案件取證難度大。對資金的追查,是虛開發票案件的檢查重點。但是大量現金交易的存在,造成資金鏈斷裂。有時一筆交易多達十幾次的轉讓,要到十幾家銀行網點查詢,才能查清一個虛開環節的資金流。
持續“高壓”打擊 構建長效機制
記者:你剛才提到此類違法犯罪呈現高發趨勢,那麼將採取什麼措施進行有效遏制與打擊?
馬毅民:近些年,稅務、公安機關針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一直保持高壓嚴厲打擊態勢,這還會進一步強化。同時,要加強重點地區、重點行業管理。進一步加強稅源監控和綜合管理,盡可能避免企業作案後走逃、登出。抓緊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措施,避免企業利用“富餘票”對外虛開。
在目前的辦案模式下,主要是公安與稅務部門信息共享、聯合查處,今後要進一步健全稅警協作機制。
記者:從長遠來看,今後將如何構建防範和打擊此類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
馬毅民:預防和查處增值稅發票違法犯罪活動,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從稅制改革的戰略高度,應將預防和懲治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犯罪活動與下階段的增值稅制度改革結合起來。
要適時進行有關增值稅制度的改進和完善,研究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制度建設。改進稽查管理模式,提高對重大案件查處的應對能力。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稅收遵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