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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多項教育“公平改革” 拒絕招生“潛規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0月29日 16時42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10月29日電(記者 余靖靜)高校錄取中的“點招”、初中小學的“擇校費”等,都是教育領域中有悖公平卻又存在已久、難以根治的現象。浙江近年來為推進教育公平,施行了一系列堵死“灰色通道”、消滅招生“潛規則”的改革。浙江省教育廳廳長劉希平説,維護社會公正,方能取信於民,我們要讓每一份招生名單都能放到陽光下去“曬”。

    高校招生中,長期存在一種“潛規則”。即高校有一定名額的“機動指標”,又稱“點招”。按照常理,一名學生要被一所大學錄取,他的高考分數得過“三關”——批次線、報考學校的投檔線和學校內部的專業錄取線。越是好的大學,其最終專業錄取線和批次線的分差越大。而獲得“點招”特權的高校教職員工或校外人士,其子女如果報考相關學校,只要上了批次線就能被錄取。

    為了維護公平,浙江從2007年開始對省內院校一律不留“機動指標”,對省外院校招生計劃一律從教育部計劃管理系統流轉。

    還有些學生入校後,可用生病等各種理由,“轉學”到錄取分數更高的高校。2008年,浙江省教育廳修改了轉學規定,提出“學生要轉入學校在當年報考高校的分數線一定不能高於其所在學校的”。通過這項制度性設定,轉學人數從2006年354人降到2012年152人。

    在義務教育階段,阻礙教育公平的一大“頑疾”是公辦初中小學“擇校”。公辦中小學校長有了“自由裁量權”,極易衍生權力尋租空間。劉希平説,縱容擇校行為,不僅加劇教育亂收費,而且會加劇義務教育的不平衡,導致“馬太效應”——擇校費收得越多,名校資金就越充分,師資隊伍就越雄厚,教學設備就越充足,教學水平就越高,學生越願意來,家長就更得掏錢。

    2012年浙江省開始推行小學初中“公辦不擇校、擇校到民辦”改革。當年該省近七成縣域實現了公辦初中小學的“零擇校”。2013年,全省90個縣(市、區)中,有79個縣(市、區)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實行“零擇校”,其餘11個縣(市、區)的擇校生比例降到5%以下。

    記者採訪發現,“零擇校”政策實施後,得到廣大基層校長的支持和呼應。在治理擇校亂收費的重點城市杭州,許多校長認為實施“零擇校”是一種“解脫”。“起碼我這個校長不用再躲起來。”杭州市求是教育集團總校長鄭仁東説,從前每到招生報名的時候,他都很焦慮,“方方面面的電話太多,有時候不得不關機”。

    治理擇校亂收費更要治本。浙江省教育廳表示,將進一步重點加強薄弱學校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同時鼓勵各地將更多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各初中,讓在各個初中讀書的學生都有選擇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的機會。目前分配比例從2007年30%逐年提高到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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